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0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二、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8日9:00~8月29日18:00。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8年8月22日~8月30日(双休日除外)
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8月18日9:00~8月31日18: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8年10月22日9:00~10月28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 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27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8年10月28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区设置
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区,设武汉、宜昌、襄阳、省直四个考区。
五、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二)资格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持规定资料到指定地点审核:
1.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免二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增报专业”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考生需要在所选报考地区的审核点重新按新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5.老考生在“网报平台”选择报考地区并填写报名信息,不需资格审核。
各地在组织报名审核过程中,严格审核报考条件,不得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现场审核事宜。
(三)审核地点
(四)网上缴费
老考生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后、新考生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六、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7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7版)、《建设工程计价》(2017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7版)。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湖北省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26号)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三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9元/人·科。
九、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信息通报考生单位,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十、证书办理
考试合格的考生,请按报名地人事考试网站办证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持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办理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考生报考须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7日
附件
考生报考须知
一、考生界定
报考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
“异地考生”是指2017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地区参加过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时需按新生进行资格审核。
二、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二)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三)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
(四)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五)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六)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七)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8年11月5日—12月22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答题注意事项
(一)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 作答时应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三) 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须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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